2025第32屆原棒協關懷盃棒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一、主 旨:關懷原住民基層棒球發展,為延續原鄉棒球運動之發展,推廣棒球技術,展現純淨、健康、開朗的棒球精神並落實職棒球員關懷原住民基層棒球運動及回饋地方之熱誠,積極推展各級棒球運動,既而培植校園運動風氣,增進人際扶持關懷,落實振興棒運之計畫。
二、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棒球運動發展協會、花蓮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體育會、花蓮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花蓮市公所、花蓮縣平和國中、國立東華大學。
五、比賽日期: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12月1日(星期一)
六、比賽地點:
1. 青少棒組:國福A、國福B、平和國中棒球場。
2. 軟式少棒組:國福E、東華大學A、東華大學B。
3. 硬式少棒組:國福C、國福D、大本壘球場。
七、邀約資格:
1. 各級組球隊當以最高報名人數之70%以上原住民選手比率優先錄取(每隊參賽球員人數最少12最多18名,故原住民選手依比例應佔8-12名)。
2. 若為體育署原住民專任教練之學校(推動原住民族棒球輔導計畫),或教練為本協會之會員,原住民選手須佔最高報名人數之 50% 以上,且該教練必須參加關懷盃。
3. 宜蘭/花蓮/台東縣地區之球隊雖有優先參與資格,但仍應先以第1、2點之順位排序。
4. 少棒軟式組參賽資格以學生棒球聯盟參賽資格為主要參考。
5. 上屆前4名隊伍優先邀請並保障預賽不以對戰。
6.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賽事修改、變更、賽事邀請之權利。
八、報名須知:
1. 報名人數:
(1)隊職員: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可兼教練)共計4名。
(2)球員:12-18名(球員人數之50%計算原住民選手比率)。
(3)原住民選手須檢附戶籍謄本資料以備查驗。
2. 球員資格:
(1)114年9月1日(含)以前設籍於該校之在學生。
(2)球員更改期限於10月13(星期一),逾期則不受理。
(3)報名時間: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起至9月19日(星期五)。
*更多活動內容,也可至台灣原住民族棒球運動發展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tabda.org.tw
九、教練會議:以line群組提供線上會議網址。
1. 日期: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2. 時間:少棒-上午11:00、青少棒-下午1:00
3. 會議內容:
(1)依據競賽規程討論有關附則。
(2)關懷盃活動注意事宜。
4. 教練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各隊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中之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
5. 開幕活動: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下午16:30開始至17:30止。
6. 集結地點:屆時另行公告或參閱觀戰手冊。
7. 開幕地點:國福棒壘球場C。
十、比賽組別:
1. 青少棒組:鋁棒(硬式)。
2. 少 棒 組:鋁棒(硬式)。
3. 少 棒 組:鋁棒(軟式)。
十一、比賽方式及制度:
1. 青少棒組:
(1)採七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力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2)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限時12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各組取2隊晉級複賽。
(3)複、決賽採單淘汰賽制(複賽限時12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決賽不限時),每場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4)複、決賽以擲銅板決定攻守。
2. 少棒組(硬式):
(1)採六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力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2)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限時9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各組取3名進入複賽。
(3)複、決賽採單淘汰賽制(複賽限時9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決賽不限時),每場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4)複、決賽以擲銅板決定攻守。
3. 少棒組(軟式):
(1)採六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力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2)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限時9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各組取2名進入複賽。
(3)複、決賽採單淘汰賽制(複賽限時9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前10分鐘不開新局,決賽不限時),每場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4)複、決賽以擲銅板決定攻守。
十二、預賽採循環賽計分法:
1. 勝隊得二分,和局得一分,敗隊得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 因積分相同球隊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1)積分相同球隊相互比賽中,以勝隊為先。
(2)積分相同球隊相互比賽中,以失分率決定排名。
(3)積分相同球隊相互比賽中,以對戰優質率(TQB)決定排名。
(4 )擲銅板。
3. 被判定棄權之球隊,取消其未賽之賽程,且在循環賽中以賽之結果不予計算,相關球隊得失分亦一併不予計算。
十三、採突破僵局:
1. 複賽、決賽於正規局數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2. 突破僵局比賽,進攻球隊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跑壘員開始進攻,進攻球隊承接上一局結束之棒次繼續比賽,打擊棒次之前兩棒依序在一壘跑壘員、二壘跑壘員;延長一局未分出勝負,下一局打序應延續上一局打序;後續每局依照行之。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依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十四、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硬式棒球。軟式組-採用中華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SBF) 認可之日本製 內外牌橡膠【J號】球。
十五、比賽球棒: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比賽球棒最新規格規定。軟式組-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 動聯盟認定 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金屬球棒。
十六、比賽規則:均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規定。
十七、獎勵:
1. 每位參賽選手:32屆關懷盃紀念帽、紀念T恤、企業贊助食品。
2. 少 棒 組(硬式):取冠、亞、季及殿軍各1名,各頒獎盃乙座。
3. 少 棒 組(軟式):取冠、亞、季及殿軍各1名,各頒獎盃乙座。
4. 青少棒組:取冠、亞、季及殿軍各1名,各頒獎盃乙座。
十八、投手特別規範:
1. 投手持球15秒內須投球,此15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若15秒內未投出,則計壞球一個。
2. 投手使用局數限制:(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
(1)青少棒組:
投手每場最多可投7局。
投手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投手投2局,下場僅可在投5局。(投手不受隔場限制下,連續兩場最多只能投7局)。
(2)少棒組(硬式):
投手每場最多可投6局。(投手不可投變化球)。
投手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投手投2局,下場僅可再投4局。(投手不受隔場限制下,連續兩場最多只能投6局)。
(3)少棒組(軟式):
投手每場最多可投6局。(投手不可投變化球)。
投手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投手投2局,下場僅可再投4局。(投手不受隔場限制下,連續兩場最多只能投6局)。
十九、附則:
1. 各隊應於比賽時間40分鐘前向記錄組報到,20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接受資格審查,如有延誤者,大會得限制教練出場指揮。各場比賽均無賽前練習,唯第五局後,容許次場球隊五人入場練習(教練一人、投手三人及捕手一人)。
2. 主隊(隊名在前者)使用三壘側之選手席,客隊(隊名在後者)使用一壘側之選手席。並請教練指導球員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由一壘選手席負責,三壘邊由三壘選手席負責,本壘後方由雙方球隊負責撿拾。各隊對於己隊選手席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並嚴禁使用瓦斯汽笛。
3. 野手集會:守備時,每次野手集會不得超過三人,一局中只能集會一次,時間以1分鐘為限;每場比賽以三次集會為限,第四次(含)以後之集會,每集會一次,則計算暫停一次。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集會一次。
4. 守備時,一局中允許一次教練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1分鐘為限,第二次(含)則須更換投手。每場第四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三局限一次暫停。
5. 進攻時,一局允許暫停一次,時間以1分鐘為限,每場比賽至多暫停四次(含)。延長賽時則每三局限一次暫停。
6. 擊球員應在擊球區內接受教練或壘指導員指示,違者裁判員應予以糾正警告。
7. 為加速比賽節奏,當兩人出局後壘上跑者為捕手時,攻方得於尚在替補名單內擇一選手代跑,惟該名代跑者不計入上場紀錄。
8. 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作人身攻擊,球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
9. 比賽前或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拍照存證』以備查核,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
10. 球隊賽時,應穿著整齊、號碼清晰1~18號(青少棒/少棒組)之球衣比賽。隊長球衣號碼為10號,且報名後不得更改,教練球衣號碼為28或29號,總教練球衣號碼為30號,違者不得出場。
11. 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學校球隊服裝應力求整齊劃一,球衣(含內衣)樣式、顏色、長短一致,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且拉至膝下,比賽中進出場應快速奔跑。
12. 報名表內之總教練、教練、選手須著球衣始能進入選手席,以免產生事端。
13. 比賽中不得有欺騙行為,違者裁判員應予以嚴重議處。
14. 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被褫奪比賽者,除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及繼續比賽資格外,三年不列入邀請名單,並陳報有關單位嚴處。
15. 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刻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16. 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若為球員)均須戴安全帽(安全帽請採用雙耳並附安全帶之規格)。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得沒收該隊比賽資格。
17. 比賽中嚴禁使用加重球棒,包括木棒、鐵棒及任何外加之器材。
18. 領隊及教練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環境,於賽後臨走前,將選手席收拾整齊。
19. 凡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主辦單位技術委員召集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20. 球員出場比賽時,請攜帶貼有照片之學生證或其它證件備查。未帶證件之球員,不得填寫在攻守名單內比賽(請在開賽前提出查驗要求,比賽開始後即不予受理),違者視同違規球員,除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失職人員送請有關單位議處。
21. 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第一場比賽即無法進行時,則整個賽程順延,但未滿一局已賽成績則取消,未滿三局已賽成績予以保留,賽滿三局得裁定比賽。途中因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必要時得一天出賽兩場。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22. 換場時間限制:少棒一分鐘、青少棒一分二十秒。(所限時間包含投手練習)。
23. 總教練或教練比賽中不得咀嚼檳榔、抽煙、喝酒等不良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並於下一場比賽中禁賽一場。
24. 少棒比賽中不得使用頭部滑壘(指在本壘區),違者得判出局。
25. 比賽場地:
少棒硬式:
(1)投捕距離15.24公尺。
(2)壘間距離21.34公尺。
(3)二壘至本壘距離30.18公尺。
(4)全壘打距離68.58公尺(兩側)、83.82公尺(中間),或現有球場。
少棒軟式:
(1)投捕距離16公尺。
(2)壘間距離23公尺。
(3)二壘至本壘距離32.52公尺。
(4)全壘打距離70公尺(兩側)、85公尺(中間),或現有球場。
青少棒:
(1)投捕距離18.44公尺。
(2)壘間距離27.431公尺。
(3)二壘至本壘距離38.795公尺。
(4)全壘打距離99.058公尺(兩側)、121.918(中間),或現有球場。
(5)壘上有人時,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假裝傳球給一壘或三壘而未傳球者,視為投手違規。
(6)對戰優質率(TQB)=得分率-失分率,(得分率=總得分÷總攻擊局數、失分率=總失分÷總防守局數)。
二十、影像資料使用權:
活動期間所拍攝之照片、影片及相關影像資料,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皆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僅供官方宣傳、紀錄與其他授權用途使用。未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轉載或公開發表。
二十一、攝影權限制:
非經大會授權之攝影人員或單位,禁止進入比賽場地或其相關限制區域進行任何形式之攝影、錄影或直播。違反者,大會有權請其離場,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十二、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